遥测转发点表配置说明:
转发点表配置说明:
1、本配置中,采集协议号和采集协议点号的默认规则如下:
- 如果数据从电表采集而来,采集协议号设置为1,采集协议点号保持跟转发点号一致
- 如果数据不是采集而来的,采集协议号设置为0,采集协议点号同样设置为0
2、第一列的转发点号的顺序要从0开始排列,且该转发点号不允许有间隔,转发点号的顺序就是从电表读回的数据保存到本地的顺序,点号的描述也就是从电表读回的数据的描述,点号描述要使用平台侧规定的指标项名称,如果平台不需要的指标项,则点号描述可以自定义,但必须在后面加*号,这样在上传到平台的时候就会被过滤掉
3、如果一个数据电表上没有,但是又需要上传到平台,那么这些数据项要放到转发点表中已采集的数据的后面
4、不需要上传到平台的数据项,或者临时的中间数据项,在其点号描述的后面加*号(如 hua_hall_thd*)
5、不加*号的数据项的点号描述,必须跟平台所需的指标项吻合(谐波指标项除外)
6、谐波数据(hua、hub、huc、hia、hib、hic)以及分次谐波指标名称(h3、h5、h7...h31),要组合起来配置,比如hua的谐波指标项应该是这样:hua_h3、hua_h5、hua_h7 ... hua_h31,并且要按顺序填写,如下图所示,如果谐波可以从表中读出来,那么某一项的分次谐波(h3~h31),应该从低到高读回保存:
7、指标项需要二次计算的,可以在系数运算中填写系数,或者在公式运算中填写运算公式。(公式化计算请参考此处)
8、如果需要启动谐波计算功能,转发点表中必须有下列数据,且数据有来源或是通过其他数据计算得到的:
9、如果需要启动冻结功能,转发点表中必须有下列数据,且数据有来源或是通过其他数据计算得到的,这些数据是冻结数据的原始数据,且也是需要上传到平台的必要数据项:
10、不管是否能从电表上采集到,以下数据项必须在转发点表中,以下数据是冻结数据的数据项:
|